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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1便利店(利津路店)烫伤顾客拒负责任!
浏览:13697    刷新:2021-12-01 09:00
民生爆料 : 
安全预警

我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东丽区711便利店(利津路)店被店内微波炉烫伤,11月15日在天津市第四医院烧伤急诊经医生诊断为右手拇指二度烫伤,我多次找到此店负责人,该店拒绝赔偿,二度烫伤给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,这期间往返医院十余次。作为普通老百姓,到底还有没途径维护正当权益?难道善良的人就要被欺负吗?看着自己的伤口,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侮辱!
联系人: 一只受委屈的猫
联系电话: 176****51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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